一、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一)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自2024年5月28日起,对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有以下规定:

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80万元;

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可达192万元1。

(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

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

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30万元1。

(三)之前相关政策规定(不同时期情况)

2024年3月 - 2024年5月之前的政策规定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

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住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同时还受以下因素限制:

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3。

其他时期规定示例

1人参贷,曾经有最高可贷60万的情况;2人以上参贷,曾经有最高可贷120万的情况。后来调整为1人参贷最高可贷50万;2人以上参贷,最高可贷100万(针对部分时期政策调整情况)5。

通常个人基本公积金首次贷款,额度曾有30万的情况,若有补充公积金,额度曾有1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夫妻二人以家庭为单位最高60万,都有补充公积金,最高80万的情况6。

二、影响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

(一)账户余额相关

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

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会影响贷款限额。例如,根据以前政策,如果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按照40倍计算,理论上可按此因素确定的贷款限额为40万(这只是基于单一因素计算,实际还受其他因素制约)3。

余额对不同购房套数贷款的影响

对于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计算,账户余额都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与上述提到的倍数计算方式相关联。

(二)房屋价款相关

比例限制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例如,如果房屋总价款为200万,按照70%的比例计算,贷款限额为140万,实际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这个数值(具体比例在不同政策和购房类型下可能有所不同)3。

不同购房类型与价款关系

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在贷款额度与房屋价款关系上可能存在差异。如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前有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前有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的情况(不同时期规定)4。

(三)还款能力相关

计算公式依据

按照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来确定还款能力相关的贷款限额。例如,一个人的月缴存额工资基数为8000元,贷款期限为20年,按照公式计算为

8000

×

50

%

×

12

×

20

=

960000

8000×50%×12×20=960000元,但这只是基于此因素的计算,实际贷款额度还受其他条件约束3。

与其他因素综合考量

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需要与账户余额、房屋价款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实际可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