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一、贷款基准利率调整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2。
其他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2。
商业贷款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2。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2。
三、利率市场化相关调整
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2。
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
四、房贷利率转换为LPR相关
转换规则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8。
例如,购房人转换为LPR后,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19年12月的LPR与加点数值之和,其中加点数值为原贷款基准利率与上一年12月份LPR的差值。若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即4.8%),则新合同加点幅度为0.59%。转换完成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每月的LPR升降而变化1。
部分银行执行情况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