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组合贷的含义
住房贷款组合贷是一种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贷款方式。
一、组合贷款的基本概念
定义阐述: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两者组合起来就形成了组合贷款。借款人以所购本市的城镇自有住房等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这两种贷款,用来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由商业贷款补足剩余部分2。
举例说明:例如某客户想要办理八十万的房贷,但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贷到六十万,那剩余的二十万就可以通过申请商业贷款补足,这就是组合贷款在实际购房贷款中的运用方式3。
二、组合贷款的特点
利率差异
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商业贷款部分: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自26日起,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5.15%。两者在组合贷款中虽然执行不同利率,但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4。
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
适用对象:适用于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贷款条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4。
三、与单一贷款方式的对比
与公积金贷款对比
优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组合贷款可解决购房资金缺口问题。
劣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会增加总体的利息支出。
与商业贷款对比
优势:相比纯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低,可节省部分利息。
劣势:组合贷款办理流程相对复杂,办理速度可能较慢,周期普遍在2 - 4个月不等,而商业贷款办理流程可能相对简便一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