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房屋按揭贷款流程
一、贷款条件
借款人条件
有合法身份3。
有按期偿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3。
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3。
财产共有人同意设定最高额抵押5。
抵押房屋条件
房龄在15年以内35。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35。
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70%5。
满足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35。
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基本材料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业务申请表》345。
借款人身份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345。
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345。
房屋权属证明材料345。
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345。
特殊情况材料(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或新购住房申请抵押额度贷款)
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贷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申请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345。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345。
三、贷款流程
签订买卖合同(适用于购房贷款)
交易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4。
提交贷款申请
由买方向贷款行提交办理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如果是转按揭业务,卖方向原贷款行也需提交书面申请)4。
银行审查与评估(如需要)
银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材料,对借款人的资格、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审核。
对于需要评估的房产(如买方贷款额度改变等情况),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若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4。
取得相关意见书(适用于转按揭)
取得卖方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转按揭业务时)4。
支付首付款
买方支付首付款,金额为现卖价 - 贷款额4。
律师审查
见律师,律师审查贷款人资格,收讫贷款人的各项证件资料,然后将意见书及贷款人的证件资料提交现贷款银行4。
银行审核放款
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转按揭业务时,用于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转按揭业务时)4。
产权交易过户
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买方取得新房产本4。
办理抵押手续
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按揭贷款流程(如转按揭操作)4。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常规购房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12。
然后凭购房合同正本、缴款凭证、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12。
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接到会签通知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12。
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12。
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12。
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12。
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12。
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同文本,送交律师审阅12。
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