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流程
一、前期准备
符合借款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1。
准备相关资料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3。
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13。
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13。
个人存单质押表;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1。
对于在邮政储蓄机构办理质押贷款,若是本人质押贷款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在邮政储蓄机构(与受理网点同市县范围内)开立的设置有密码的定期整存整取存单、借款人在邮政储蓄机构(与受理网点同市县范围内)开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信息、《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他人质押贷款除提交本人时的四种资料外,还应提交出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贷款声明》一份2。
二、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1。
可到开办质押贷款业务的邮政储蓄机构营业网点进行申请咨询(以邮政储蓄机构为例)2。
受理与初审(以邮政储蓄机构为例)
网点经办人员在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后,进行系统操作,包括借款申请、质押品登记、借款申请上送、质押存单上缴。质贷管理员进行的系统操作有贷款信息查询、质押存单查询、质押存单登记簿查询、二次止付和贷款审批2。
贷款审批
银行审查审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手续。贷款审批通过后,网点经办人员通知借款人及出质人到场(若有)签订《借款合同》和《贷款借据》(以邮政储蓄机构为例)2。
贷款发放
一般审批通过当日即可放款,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次日发放。进行贷款发放交易操作后,款项将自动转入借款人指定入账账户,合同开始计息(以邮政储蓄机构为例)2。
贷款使用与归还
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包括现金还款(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转账还款(借款人以邮政储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偿还贷款本息)、质押物还款(以质押的定期存单偿还贷款本息,质押物还款必须由借款人、出质人提出申请后办理)、逾期扣划还款(超过30天,邮政储蓄机构通过处置质押存单收回贷款本息)(以邮政储蓄机构为例)2。
解除质押
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后,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