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会计分录的编制
一、短期借款利息
按月支付利息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7。
按季支付利息(先计提后支付)
按季支付利息时,需要先在每个月计提利息。
计提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7。
季度末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7。
二、长期借款利息
属于筹建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情况)或者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7。
生产经营期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利息支出金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的成本。
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情况)或者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7。
生产经营期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以及按照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情况)或者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7。
三、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
计提利息时
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其他应付款 - 应付个人利息2。
支付利息时
如果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有)后支付。
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 - 应付个人利息;贷: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等相关分录1。
四、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
支付股东个人利息
需按企业关联方利息税前扣除标准处理。
计提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同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