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贷提取公积金新规定

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1。

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1。

租房提取条件

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1。

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1。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

还贷提取条件

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1。

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1。

提取范围

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3。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3。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3。

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3。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离休、退休的3。

出境定居的3。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3。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

提取流程

销户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经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相关资料2。

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提取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应提供身份证件办理提取业务2。

患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2。

本市购买自住房提取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先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再就偿还贷款情况办理分次提取业务2。

外地购房自住房提取

异地购房提取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条件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

租房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

委托提取

约定提取期限内如需增加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停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变更提取储蓄卡卡号等情形的,职工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2。

注意事项

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1。

办理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方式还可以分为在天津公积金中心线下网点办理、天津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办理、天津公积金官网个人网厅办理、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等方式3。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搜索结果,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