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制度方面

信息来源局限:我国虽在完善个人征信制度,但现阶段仍不健全。准确评价个人信用状况需要司法、海关、税务、工商等多部门信息,仅依靠银行系统数据存在较大局限性,在这种信用体制下发放个贷,银行面临较大风险和操作难度1。

信用体系不完善:目前国内还没有健全的社会个人信息管理系统,银行很难全面掌握借款人的信息,因此很难准确评估、分析和判断风险。若缺乏对信用评估机制的有效控制,借款人可能隐瞒相关信息2。

二、产品方面

同质化严重:

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个贷品种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贷款、车贷两大类,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同质化现象严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贷业务品种主要局限在传统行业。这是因为众多商业银行在研发和推广个贷业务品种时,缺乏创新力以及有效市场定位,不重视市场营销,难以提供客户最需要的业务1。

三、风险管理方面

意识淡薄:

商业银行对个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认识不足,风险意识相当淡薄,并且在各类风险的管理上存在较大偏差,重视控制操作风险,忽视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1。

银行将个贷业务风险管理目标归结为安全性管理,在监管目标上忽视监管效率,导致监管成本很大1。

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滞后问题,如风险发现、应对措施、查处、整改等时间均滞后1。

商业银行缺乏较为有效的风险分析工具,限制了对潜在风险的预防,降低了应对风险的能力1。

内控机制薄弱:

银行内控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如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够、共享不足,基础数据和信息平台支撑薄弱,风险评估和报告多头管理等2。

部分银行急于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准入标准,对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数据、违约记录等风险数据的收集整理不够重视,过于依赖外部数据;科技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风险控制指标不完善,对风险管理的支持不够;风险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银行对风险文化的认知不到位2。

四、内部人员结构方面

员工流动性大且素质低:

商业银行个贷部门员工流动性很大,整体素质较低,限制了个贷业务的发展。一方面,资深优秀个贷员工跳槽导致高素质人员流失,银行流失高端客户,增加客户关系维护成本,影响稳健经营。另一方面,个贷人员学历偏低、素质不高、缺乏创新意识、风险意识不强,可能导致银行高层决策失误1。

五、监管方面

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互联网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中,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一些银行主要依据相关银行法和担保法,对互联网个人贷款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2。

个人贷款业务没有健全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执行力不强2。

监管力度不足:

根据规定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不动产和股权投资,但网贷在提供便利的同时难以控制监管风险,例如贷款人全额提取贷款时,银行很难禁止一些炒房和购买股票的行为,难以控制贷款用途的合规性2。

与传统个人抵押贷款相比,互联网下的个人贷款担保有限甚至不需要抵押物或担保人,客户违约成本不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