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担保人存在的风险

一、还款责任风险

一般保证责任风险

如果是一般保证,当债务人(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即到期清偿债务。例如,借款人购车后无法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车贷,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用自己的财产替借款人偿还欠款。这是一种直接的经济风险,可能导致担保人的财产遭受损失。而且这种担保责任一旦生效,不会因为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关系的变更而失效,如即使双方原来是夫妻关系,后来离婚,担保责任依然存在,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因为当签名作钱债担保时,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连带责任风险

若为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到期时,债权人(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清偿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而不需要先对借款人进行追讨。例如,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车贷,贷款机构可以跳过对借款人的催款流程,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连带责任对于担保人来说风险更大,因为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到期未偿还,就可能被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二、对自身贷款的影响风险

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将其计算在欠债内,从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比如,担保人原本有能力贷款购买房产,但由于为他人车贷担保的金额被计入负债,可能导致其在申请房贷时,银行认为其负债过高,从而降低其可贷款额度或者拒绝贷款申请。

在担保期间,即使担保人的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可能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 - 20%。这是因为在银行等贷款机构看来,担保人存在额外的潜在债务风险,所以会通过提高利率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三、担保财产相关风险

抵押担保风险(如果涉及)

如果担保人以房产或车辆等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车贷时,银行有权向法院上诉并要求执行抵押物来补偿银行的损失。例如,担保人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为他人车贷担保,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人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产。即使在担保期间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如房子可以继续居住,车辆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不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处置抵押物。

质押担保风险(如果涉及)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并以此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车贷质押担保中,抵押物将移交给贷款机构,借款人无权使用。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车贷,质押物将被贷款机构处置以偿还债务,担保人同样面临财产损失风险。

四、法律纠纷风险

如果担保合同出现问题,如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可能会使担保人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中,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来应对。例如,如果在担保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效,担保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证明自己的无过错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

当担保人为一般担保时,若担保人拒绝还款,在债权人未先起诉债务人并在申请强制执行财产或者执行担保物权未遂之前,债权人请求清偿的权利应当被否定。但如果债权人绕过这些程序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就需要应对这种不符合规定的法律纠纷。而连带保证人没有这样的先诉抗辩权,只要债权人要求,就可能被起诉要求还款,如果拒绝还款同样会面临法律诉讼和可能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