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产证加名相关情况

一、法律法规层面

根据我国《物权法》(虽然《民法典》已施行,但相关物权登记原则仍适用)规定,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登记的,自登记时起生效。所以从法律规定角度看,如果要在贷款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1。

二、实际操作情况

(一)不同观点

可以加名的情况

有些地区或情况下,只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贷款房产证是可以加名字的。首先需要明确加名字的对象,包括原权利人和欲添加名字的人。原权利人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权利证明,欲添加名字的人也需提供身份证明。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加名字的步骤、期限、费用等事项。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可能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办理房产证更正手续等,但要注意这可能会对贷款产生影响,例如贷款机构可能要求将加名字的费用纳入贷款本金,从而导致贷款期限延长、利率上升等1。

在一些情况下,若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添加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加名。对于贷款购买且正在还贷的房屋,若要加名字,需要提供贷款一方同意。例如夫妻间加名,由于加名后的人有共同还款义务,在加名之前,需要先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变更,把还款人由1个人变成2个人,共同承担义务,不过不同银行对办理抵押变更的材料要求不一样,需要具体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2。

不能加名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以前,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得先把房贷还清,并去当地房管局办理了解押手续之后,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因为房贷没还完时,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属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所以贷款未还清时不能进行加名操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