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贷款加名字的情况

一、一般情况

不可以直接加名

在一般情况下,房子还有贷款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因为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通常不允许贷款方随意变更房子所有人。只要房子增加了名字,那就相当于改变了贷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会因此发生改变。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考虑,不会轻易同意。例如,在夫妻一方想把名字加在贷款未还完的房子上时,银行不同意是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今后如果两人闹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1。

二、特殊情况或有条件的操作

取得银行同意

如果能取得借贷银行的同意,在有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先去借贷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然后按照相应流程加名。若是公积金贷款形式,需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形式(公积金 + 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费用。其他的房产证加名步骤和有房无贷款的流程是相同的2。

先还清贷款再加名

可以先把贷款还清,并办理了房屋抵押解除手续,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拥有房屋所有权后,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之后按照正常的加名流程操作,如夫妻间加名,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领取号码排队办理即可,相关费用主要是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登记费等,如果办理顺利大概20天左右可拿到加名后的房产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