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类企业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贷款利息应当作为营业收入来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8

二、非金融企业

如果是非金融企业,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8

三、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则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则可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即可。

利息收入确认时(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涉及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缴纳增值税时(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

四、支付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

符合资本化条件

计提时 借:在建工程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科目) 贷:应付利息

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

五、特殊情况 - 应收未收利息的增值税处理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以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而自结息日起90天之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收到实际利息时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即可。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