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浦区(上海)政府补贴创业贷款利息相关情况

(一)申请条件

入驻在青浦区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中心、留创园)内注册五年以内的创业组织,经基地推荐获得300万元、2年以内的银行贷款用于组织生产经营,且按期归还本息的创业组织可申请1。

(二)贴息标准

按照贷款签订日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一借款人累计利息补贴不超过3次1。

(三)申请材料

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协议或租赁合同。

青浦区创业贷款利息补贴申请审批表。

青浦区孵化基地内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备案表。

法人身份证。

银行结清证明、还款明细清单。

银行贷款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1。

(四)申请流程

获得贷款后向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200号)申请备案。

在归还本息后的六个月内向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1。

二、深圳市政府补贴创业贷款利息相关情况

(一)申请条件

创业企业条件

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正常经营无异常,社保在名下公司在申请贷款前有连续缴纳满6个月。

申请人条件

在公司占股10%以上。

个人征信正常,银行流水正常。

贷款对象包括深圳户籍人员、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学生(包含大专/不限户籍)、毕业五年内留学生回国人员(不限户籍)、港澳居民2。

(二)贷款额度与免息周期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免息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获最高300万元“捆绑性”贷款。

免息贷款周期每次三年,循环三次,九年贴息2。

(三)申请流程

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提出各类创业补贴申请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等)、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材料、同意银行信用查询承诺书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贷款及初核经办银行按规定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核查申请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贷款预审、合同拟签等。经办银行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创业项目审核情况初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经办银行初审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

贷款发放审核通过的,经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贷款发放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按月录入利息归还情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