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按揭所需材料

一、个人身份相关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主参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校验原件),如果是夫妻共同办理按揭,双方身份证都要提供2。

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市户口可能需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若已婚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

居住证明(非本地户口可能需要)

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以证明在当地有稳定的居住情况,有助于银行评估贷款风险2。

二、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收入证明

主参贷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例如由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需包含个人姓名、工作岗位、收入金额等信息,明确显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是银行判断申请人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2。

或者提供税单作为收入证明的补充或替代,以更准确地反映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和纳税情况2。

资产证明

主参贷人的个人资产证明,如银行存单、有价证券等,能显示申请人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获得贷款的可能性2。

三、购房相关材料

购房合同

经房地局备案登记的正式《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若只签订了认购合同,需由律师事务所上报银行,由银行决定是否承认有效并给予贷款5。

首付款证明

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通常为20% - 30%)以上的首期款交齐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5。

开发商相关材料(部分情况)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便于银行放款操作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