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倍数情况
(一)韶关地区
自2023年4月10日起,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普通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但涉及人才贷款政策的有所不同,在2023年6月30日前,“丹霞英才”“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照25倍执行1。
(二)杭州地区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2。
(三)长沙地区
2023年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16倍,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且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3。
(四)淄博地区
自2024年8月1日起,淄博市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20倍(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根据连续缴存时长有所不同,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挂钩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满24个月及以上的挂钩倍数为15倍,最高贷款额度仍执行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80万元的政策4。
二、其他影响因素
房屋属性:如果借贷人购买的是个人第一套自住房、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照2万元计算;如果借贷人购买的是本人及夫妻双方第二套住房、公有现房或建造、翻修非城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能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10倍5。
地区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倍数受地区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等情况影响,例如淄博根据个贷率调整贷款倍数,个贷率大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计算;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20倍计算4。
综上所述,公积金最高贷款倍数因地区、人才政策、房屋属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倍数需要参考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