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相关情况

一、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为60万元;若为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即72万元1。

双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若为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即120万元1。

二、贷款额度计算相关因素

(一)购房所在地影响

成都地区:符合上述单缴存人和双缴存人的额度标准。

德阳、眉山、资阳、攀枝花等地: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住房所在地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公布1。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缴存人的贷款额度计算

缴存人的贷款额度 = ∑(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缴存人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提取过的,则按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计算。当前存贷系数为0.91。

多申请人情况

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1。

特殊情况(如缴存变更等)

缴存人因变更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了转移接续的,对应转移资金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或通过互联互通渠道查询到的缴存提取明细,按原缴存提取实际入账时间计算贷款额度1。

三、其他影响可贷额度的因素

首付款金额: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1。

信用状况: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还贷收入比、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