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条件

一、缴存情况

正常缴存:家庭申请成员(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若为单位缴存职工,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若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含),本市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且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3。

二、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

具备还款能力:家庭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状况良好:家庭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影响贷款审批1。

三、首付款相关

已支付规定首付款:家庭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13。

四、其他要求

产权情况:职工购买的住房不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且不是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3。

无违规情形:家庭申请人不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3。

若商转公的特殊条件:如申请商转公,还需满足相应条件,例如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