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系统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系统(小额农贷系统)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自选项目。
该系统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三农”的要求为开发目标,以农村信用社经营多年的农户贷款产品为业务基础,按照人民银行管理办法设计评级授信模型,优化创新后为农户提供便捷贷款服务。它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小额农贷业务在风险管控、办贷效率、循环使用等方面的一系列难点,业务量占到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60﹪。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保证高并发及海量数据下的高可用和高性能,如采用SOA理念设计,通过OracleOSB/Tuxedo服务总线完成与多系统集成实现单点登陆等功能;集成OracleBPM流程引擎创建差异化流程;采用集群部署、Jrockit虚拟机等技术机制。其设计目标在客户数量达一千两百万数量级下,全业务并发用户数三百,平均业务响应时间2.00秒,日终批处理1小时内完成,现阶段在客户数量五百万时已部分按计划实现相关指标1。
该系统可满足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需求,2011年获“全国农信社成立60周年--金融服务产品博览会”十大最佳金融IT产品创新奖1。
二、申请资料
在申请四川农信小额贷款时,通常须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2。
资产证明: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有助于提升贷款额度和获批机会2。
个人信用报告:良好的信用记录会增加获批可能性2。
三、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3。
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
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3。
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3。
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3。
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3。
除国务院规定外,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3。
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3。
四、申请流程
农村信用社一般会对申请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
贷款农户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