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总结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相关内容:

一、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总体情况

适用对象

主要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2。

贷款金额

一般5万元(含)以下。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但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2。

贷款期限

3年期(含)以内2。

贷款利率与贴息

贷款利率按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5万元以内的由财政全额贴息;5万元以上贷款不予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区级财政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借款人2。

二、贷款的特点

手续简便

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15。

成本较低

按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15。

期限较长

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15。

三、贷款用途

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如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更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12。

四、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 - 65周岁(含)之间2。

五、贷款办理流程

有需求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可到所在村(社区)领取并填写《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到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或邮储银行办理贷款。贷款到期后暂时无法偿还的,可在到期之前到村(社区)填写《展期、续贷申请表》经乡镇审核后到放贷银行进行展期和续贷2。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这个总体框架下进行微调,如果你想了解所在市具体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乡村振兴局、银行机构或者政府官方网站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