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的相关政策
一、贷款对象与缴存要求
普遍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来说,缴存人申请贷款前,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长(如沈阳、重庆为6个月(含)以上等),且在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这样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34。
二、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按账户余额计算
在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但存在最高额度限制,如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60万元,普通家庭房贷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2。
按房屋价值比例计算
在陕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60%,即申请人自筹资金不低于房屋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40%3。
三、贷款期限规定
最长年限限制
多地规定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如重庆、陕西等地。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23。
在陕西,购买二手住房时,如果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3。
四、贷款利率规定
按央行标准执行及调整
在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贷款,还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即下一年1月1日起,按照最新执行的利率标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贷款期限在一年的,贷款利率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内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作变动3。
五、贷款担保原则
多种担保方式
在陕西,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担保的原则,担保方式有保证担保(由保证人为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人须与借款人和受委托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以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抵押担保(借款人采用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必须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须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担保(借款人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出质人须与受委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有价证券交由受委托银行保管)3。
六、其他特殊规定
多子女家庭优惠
在重庆,多子女家庭在贷款额度等方面有优惠政策,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100万元,夫妻参贷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60万元,相比普通家庭额度有所提高2。
在陕西,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3。
贷款次数限制
在陕西,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3。
在重庆,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