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租房租赁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1。
购建修房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况1。
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与单位关系的,封存满两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
完全(或大部分)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2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柜台提取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日完成资金提取3。
委托提取
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协议内容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3。
网上提取
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手机APP“天津公积金”APP办理提取业务3。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购房合同或协议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身份证号码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账户信息
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明、失业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24
注意事项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4。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实际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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