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所需基本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6。

若已婚,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4。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结婚证书或未婚证明。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1。

收入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工资流水单等,以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6。

购房相关材料:

申请人与卖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购房合同原件(如房屋买卖合同),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等相关批准文件256。

30%以上购房收据或首付款发票或者付款证明,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如果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56。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房产共有人相关材料:

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2。

公积金贷款额外材料(如果是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3。

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等4。

根据地区和银行要求的特定材料:

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有不同要求,例如有的银行可能要求提供暂住证(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明)等。有的银行可能要求提供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