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计算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的方法

(一)按账户余额计算

杭州的计算方式

在杭州,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并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不过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1。

其他城市示例(如深圳)

在深圳,贷款额度 = 公积金账户余额×14倍3。

(二)按还贷能力计算

公式通用情况

通常会考虑月收入、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等因素。例如公式可能为{(本人月工资总额+本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 - 本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不同城市的还贷能力系数可能不同。

北京的计算示例

北京最高可贷额度=(家庭月收入 - 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其中月收入 =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例如,月缴存额为2000元,缴存比例为12%,月收入 = 2000/12% = 16667元,再根据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等数据计算出最高贷款额度,最后取公积金最高限额(如120万元)为最终可贷额度3。

(三)按房屋总价比例计算

不同城市政策

有的城市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如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等)规定了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例如南京,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2。

对于二手房来说,除了最高限额,首付款比例和房子的评估价格也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如首套房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是20%,买100万的房子,贷款额度≤100 - 100×20% = 80万,因此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评估价减去首付的金额3。

(四)按缴存基数计算

常见计算方式

有城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月供本息合计不能超过缴存基数50%。如房贷月供本息合计≤缴存基数×50%(按等额本息计算);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则房贷月供本息合计≤(主贷人缴存基数 + 次贷人缴存基数)×50%3。

(五)结合多种因素确定

综合考量

很多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是单纯由一个因素决定的,而是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如账户余额、还贷能力、房屋总价比例、缴存基数等,并且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公积金中心的资金量等情况,在计算出的多个额度数值中取最小值确定最终的贷款额度。例如有的城市会同时考虑借款人的年龄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