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贷款资格

家庭房产认定

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或者是商业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4。

无未结清贷款限制(部分情况)

如果购房者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2。

但配偶一方有公积金贷款且没还清贷款费用,配偶另一方是不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的了2。

二、贷款首付比例

国家规定二套房公积金的贷款首付比例从之前的30%降低到20%1。

三、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1。

四、贷款利率

按照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1。

五、贷款形式

(一)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1。

六、担保方式

(一)抵押担保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

(二)质押担保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1。

七、还款方式

(一)一次性还款法

从账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1。

(二)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