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一)基本概念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其中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1。
(二)贷款主体相关规定
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
借款人:
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个人信用良好;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满足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1。
(三)贷款细则规定
贷款用途:购买汽车(含二手车),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1。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1。
贷款期限: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1。
贷款金额: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时,会综合考虑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贷款担保情况、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1。
信贷档案: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贷款催收记录、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若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上述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1。
二、某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示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为银行经营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65周岁。并且要在银行经营区域内有稳定住所或长期居住证明,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稳定、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财产,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愿意接受银行信贷、结算监督;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汽车购买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借款申请人无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或经济纠纷;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
(二)贷款期限、金额和利率
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2。
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最高不超过80%(汽车价格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2。
贷款利率:参照国家基准利率及《银行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利率2。
(三)担保方式
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或信用贷款方式。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质押标的物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定期存单和银行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权利,质押率最高为90%;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银行是抵押权人,以所购汽车设定抵押的,去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率一般控制在70%以内,最高不超过80%,选用其他抵押物的,必须由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率一般控制在70%以内;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具备法定担保资格和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贷款指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贷款模式,主要以个人信用及还款能力为贷款发放依据2。
(四)办理程序
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须填写《银行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户籍证明文件、居住地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可视情况要求追加提供其他能证明居住地的资料,如近期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账单)、职业及收入证明(可视情况要求追加提供其他能证明收入状况的资料,如工作证、工资单、代发工资存折等)、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协议或意向书、贷款的担保证明资料(包括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以及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2。
贷款调查:借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后,经初步认定同意受理的,银行及时安排客户经理进行贷前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借款人所提供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借款人和担保人资信情况及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调查借款人、担保人的品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债务余额,申请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不良逾期记录连续超过3次或累计超过6次(含)或有当前逾期,且无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银行不予受理);所购车辆价格与当地同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借款人、担保人担保及抵押物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有关贷款、担保条件,变现能力强弱,担保落实情况,提供抵押担保的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书面文件;借款人还款能力,重点分析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稳定性和充足性;调查借款人的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及收入证明等,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于自雇人士申请个人汽车贷款时,不能仅凭个人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判断其还款能力,应通过要求其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账单、账务报表、税单证明和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