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是由政府设立、负责管理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机构,通常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设立2。
二、服务内容
(一)担保服务范围
面向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分中心、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向担保中心申请提供保证担保1。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1。
(二)担保期限
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远郊管理部、中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全程担保,自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止(以借款合同为准)1。
国管分中心:阶段性担保,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交付贷款人之日止(以借款合同为准)1。
(三)反担保要求
借款人向担保中心申请担保,必须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抵押物必须是借款人本次贷款拟购房屋(国管分中心的贷款担保业务除外)1。
(四)担保特点
费用低廉
借款申请人只需交纳相对低廉的担保服务费,不必再购买任何保险。
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评估达到3A或2A级的,担保中心还将分别给予担保服务费95或98折的优惠1。
手续简便
申请由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分中心、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担保申请手续。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共同认证的个人贷款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个贷手续的,可同时由受托人代办担保手续,免去了借款申请人在担保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之间的奔波。
抵押登记工作由担保中心代个人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1。
担保保证
担保期间,担保中心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承担保证责任1。
妥善安置
处置抵押物时,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可以协助借款人解决租赁住房1。
三、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相关的其他情况
(一)不退还担保服务费的情形
借款人无法出具申请退费所要提交的资料的;
2016月1日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及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按照整体优惠费率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商业贷款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商业贷款阶段性担保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都不会退费1。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房产材料;
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财务材料;
担保人身份证、征信报告等材料(如果有);
其他相关材料,如抵押物证明、担保保险单等(如果有)3。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担保流程
申请阶段: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
审核阶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方面。如审核通过,将进入下一阶段;
审批阶段: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审核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批。如审批通过,将进入下一阶段;
放款阶段:在审批通过后,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将贷款金额划入担保公司账户;
还款阶段:按照合同约定,贷款人每月按时还款,同时担保公司负责监督还款情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