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在按揭要拆的解决办法

一、总体原则

房子还在按揭就要拆迁时,房主需要处理好与银行(抵押权人)的借贷关系以及和拆迁方的拆迁关系。虽然房屋被拆迁,但房主的负债不变,正常还贷款是基本要求,直到相关债务处理完成1。

二、不同补偿方式下的处理办法

(一)货币补偿方式

与抵押权人协商重新设定抵押权或清偿债务

如果被拆迁人选用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银行)和被拆迁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被拆迁人先偿还债务,使拆迁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这样被拆迁人才能向拆迁部门领取补偿金。

例如,若房屋拆迁补偿款为100万元,而房屋剩余贷款为50万元,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先还清50万元贷款,然后领取剩余的50万元补偿款;或者与银行协商,以其他财产重新设定抵押权后领取100万元补偿款23。

若协商不成的处理方式

如果业主和银行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部门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这是因为被拆迁人所得的拆迁补偿属于抵押财产,房屋的抵押权因拆迁而消灭,要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担保的法律意义3。

(二)产权调换方式

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若被拆迁人选用产权调换方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即房主和银行需以安置房为抵押物签订新的抵押合同,否则,拆迁人不得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而无效。

比如,原房屋被拆迁后,换得一套新的安置房,房主就需要与银行针对这套安置房重新办理抵押手续23。

协商不成的处理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3。

三、其他处理途径

提前全部清偿债务

房屋所有权人可将未到期债务提前全部清偿,这样可以简单直接地处理好与银行的债务关系,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1。

抵押物置换

可以与抵押权人(银行)协商进行抵押物置换。例如,用其他有价值的房产或资产替换正在按揭的被拆迁房屋作为抵押物,以保障银行的抵押权权益1。

提存补偿款或提前清偿债务

将所得征收补偿款提存作为担保或将补偿款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提存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手段,能在保证银行权益的同时,合理处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1。

法律维权

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与银行或拆迁方的关系中,遇到不合理的对待或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