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借款人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日时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合法公民3。
居住要求: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3。
经济与信用状况: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贷款用途: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3。
担保要求: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3。
二、其他可能条件
企业经营相关: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5。
资产负债要求: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贷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除国务院规定外,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农村信用社贷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5。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农商银行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市场情况等因素对贷款条件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