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转异地的情况

可以,天津公积金可以转到异地。

一、转移的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的公积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转移。这是基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统筹安排,旨在方便职工在不同城市间流动时公积金的接续管理1。

二、转移的前提条件

职工本人在异地已经参加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例如职工从天津到北京工作,且在北京已经建立了公积金账户。

职工在异地呆满6个月: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职工在异地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居住情况。

职工已经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果职工还与天津的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是不能进行公积金异地转移的6。

三、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从天津转出

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并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书》:这是转出公积金的起始步骤,先对天津原公积金账户进行必要的注销处理,并获取相关文件。

到目标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在目标城市重新建立公积金账户是为了后续资金的转入和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

完成转移:办理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会转移到目标城市,并按照目标城市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例如在目标城市购买住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或提取部分金额作为首付款。同时需要注意,异地转移后,个人需要按照目标城市的政策规定进行缴存和提取操作1。

(二)外地公积金转入天津的流程

由在本市的单位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网点为职工办理开户手续,并且正常缴存:先在天津建立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是转入的前提。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在缴存证明上注明中心暂存户账号:此缴存证明用于外地公积金中心确认相关信息。

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职工在异地销户前应打印注明职工缴存情况的缴存证明或个人查询单。

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或查询单办理异地转入补缴手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