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一、商业贷款情况

普通自住房

如果在上海已拥有1套住房,或者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商业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246。

非普通自住房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246。

二、公积金贷款情况

首付比例

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最高贷款比例为60%3。

其他相关规定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限额加倍。同时,不高于按照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并且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2。

至贷款时,借款人需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