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该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

年利率24% - 36%之间(特殊情况)

之前存在这样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而处于年利率24% - 36%之间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区,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这部分利息,法院不会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尚未支付,出借人请求支付,法院不会支持5。

二、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

与民间借贷类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通常也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超过此上限的部分可能不受法律保护。这样规定有助于防止金融机构设置过高的利率,保障借款者权益,同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