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房子贷款(房屋按揭贷款)的手续
(一)前期准备
选择房产
购房者若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该房产是否能办理按揭贷款。当从广告或销售人员处得知项目可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1。
了解银行规定并准备文件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1。
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商签订《预售、》(这里应是预售合同之类的合同)1。
(二)正式办理贷款手续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1。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1。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1。
二、用房子贷款(房屋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相关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此外,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军官证)、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户口本也是需要的,还有贷款买房主贷人婚姻证明(单身得证明或者结婚证,部分银行单身得证明不需要到民政局开,只要在规定格式上填写单身声明签字即可)12。
购房相关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等。同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销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购房贷款的依据)12。
收入和资产证明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合计需要超过月供的两倍及收入流水(如需)),贷款买房主贷人以及配偶资产证明(如需)等也在所需资料范围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