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规定情况
按照央行200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以及2007年发布的相关通知(359号文)明确规定,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1。并且在2021年,上海、杭州等地也重申了类似规定,如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6号文)强调执行“359号文”,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三部门下发通知也提及此要求1。在深圳,2024年7月5日起多家商业银行开始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在楼房项目主体封顶后才能放款的要求1。
二、实际执行中的情况
(一)曾经的执行偏差
虽然政策早有规定,但由于之前房价快速上涨期间,银行为抢占房贷份额,部分银行迎合开发商需求,在按揭楼盘没有封顶的时候打擦边球发放贷款,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加上不良贷款率比较低,封顶前发放贷款曾成为潜规则12。
(二)目前严格执行的原因
降低烂尾风险
由于开发商高周转的经营策略以及挪用预售资金的普遍性,在封顶之前发放按揭贷款是房屋交付出现困难甚至烂尾的重要助推因素。当贷款被挪用之后,如果项目没有封顶,延期交付和烂尾的风险将会加大12。
保护购房者权益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房屋主体封顶后放款,烂尾风险减少,楼盘交楼更有保障。若在房屋未封顶就放款,购房者面临的风险较大,比如可能遭遇项目烂尾而损失已支付的款项等情况2。
三、特殊情况或例外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根据自身房地产市场情况、政策导向等因素,在具体执行上存在一定灵活性。不过目前从整体趋势看,很多地方倾向于按照封顶后放款的要求执行。
公积金贷款也有类似规定
例如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5月1日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南》指出,如果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未封顶,且未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将不予发放贷款2。但这也表明如果有第三方担保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