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123;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123;
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123。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