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可至60岁(普通情况)。其中,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正、副处级及以上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其贷款年限可比照男性执行2。

二、不同地区规定

部分地区根据房价或经济水平调整: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但也有部分城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贷款期限进行了适当调整。例如,深圳为25年,杭州为20年等。这一调整通常与当地的房价高低或经济发展水平有关3。

西安地区规定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30年。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5。

三、不同房屋性质相关规定

二手房相关规定

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的混合结构二手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5年;在本市其他范围内(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的混合结构二手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钢混结构二手房,房龄不影响贷款年限2。

借款人家庭增加直系亲属作为公积金贷款参与还款人的,参与还款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贷款年限加上参与还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80岁2。

其他性质房屋:如住宅公积金贷款用于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请贷款进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应与请求的购房借款年限共同,且不得大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