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通用基础条件

缴存时间

通常需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例如在广州,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4。

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有效居留身份(能提供常住户口本或暂住证)1。

经济能力与信用状况

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信息(主要审查近两年内的记录)1。

一般情况下负债率不能超过50%,负债率越高,公积金对客户的要求也越高2。

贷款次数限制

个人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部分地区规定同一个客户名下不能同时存在多个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正常情况下只能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如果已经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再去提交申请会被拒贷2。

二、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一定关联,不同地区的倍数关系不同。例如长沙规定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深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按照一般情况,如果贷款额度为50万,若倍数为10 - 20倍,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大致需要2.5万 - 5万,但具体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12。

三、当地政策相关特殊条件

最高额度限制

要注意当地关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上限规定,确保50万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上限。像长沙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六十万元,不高于扣除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深圳规定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五十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九十万1。

购房相关特殊规定

在上海,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并且不同类型住房有不同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3。

在广州,存在一些不予贷款情形,如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等情况不能贷款。还有限制贷款情形,例如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等4。

贷款期限与月还款额限制

在上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