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组合贷款要求

基本条件

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含),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可提供暂住证)3。

经济收入来源: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3。

个人信用状况: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3。

符合当地买房要求:例如,在北京规定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方可购买1套住房3。

组合贷款的具体要求

公积金贷款部分

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4。

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4。

单笔贷款额度限制: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4。

贷款利率:贷款5年以上3.25%,贷款5年以下(含5年)2.75%4。

商业贷款部分

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4。

月还款额度: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4。

注意事项

首付款比例: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4。

公积金提取限制: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相关规定4。

商转公贷款条件: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商转公贷款金额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4。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深圳公积金组合贷款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还对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购房首付款比例有明确的要求。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深圳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