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受法律保护的范围

一、民间借贷

一般规定

在民间借贷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例如,如果借款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LPR为3.55%,那么四倍就是14.2%,年利率在14.2%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在此范围内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超过这个范围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并且如果已经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可以主张用于抵扣本金346。

特殊情况(旧规参考)

在之前的规定中有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并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过目前主要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规定为主,但这种旧规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者历史借贷关系处理中可能仍有参考意义5。

二、金融机构贷款

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来确定的。贷款人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通常是综合多种因素确定的,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的利息都是合法受保护的,但具体数值会因不同的金融机构、贷款种类、市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率就有较大差别,并且不同银行对于同类型贷款可能也会有利率浮动,但只要在央行规定的范围内都是合法受保护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