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最新政策概述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日发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通知。此次调整旨在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1。

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缴存月数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应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1。

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1。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调整为10,即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10+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1。

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多子女家庭和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1。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1。

异地缴存公积金政策

对于异地缴存公积金或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的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参照我市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执行2。

提前还款政策

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在每月20日前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银行卡账户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低于1万元,取消了原一年办理一次的办理间隔限制2。

贷款资格和条件

所需材料

借款人户籍证明及有效居住证明。

借款人配偶不在本地缴纳公积金的收入证明。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还款账户存折(卡)。

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3。

贷款申请流程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提供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

其他优惠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和最长期限调整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贷款最长期限可按法定退休时间顺延5年4。

降低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4。

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在外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在我市申请贷款4。

逐月还贷和一次性结清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可申请用其住房公积金余额逐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也可申请将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次性冲抵结清贷款本息4。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官方发布的内容,具体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