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基本所需资料

申请二手房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均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1。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1。

收入证明:原则上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认定标准。如果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实际月收入高于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1。

征信报告:近30天内1。

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收条1。

办理资金托管的,需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书》及《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1。

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

卖方本人收款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1。

现场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承诺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月冲还贷协议》;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产权份额承诺书》1。

特定条件下的额外资料要求

企业法人购房所需资料

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额外资料:

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2。

房屋出租情况下的额外资料

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2。

企业法人售房所需资料

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2。

贷款流程简介

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借款人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其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3。

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3。

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在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3。

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

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3。

银行放款: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后,将贷款金额发放给借款人3。

注意事项

银行会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情况进行查询,超出限购要求的将不予贷款4。

银行对借款人的收入有明确要求,需确保月收入满足一定标准4。

若购房人已经离婚,且离婚协议上的房屋地址与实际贷款房屋地址不一致,需开具相关证明4。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资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银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贷款前,详细咨询相关银行或中介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