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基本情况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进行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1。
(二)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1。
(三)扣除主体
未婚纳税人:由本人扣除2。
已婚纳税人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123。
二、特殊情况说明
(一)与住房租金的关系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3。
(二)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的情况
如果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
(三)关于婚前贷款婚后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后若要进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者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50%扣除,且扣除方式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123。
三、申报相关
信息无变动情况:若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仅需在2023年度基础上完成确认。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 - 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 一键带入,阅读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系统将提示您本次填写的信息会对2024年度已填报的信息完成覆盖,确认无误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提交2。
信息有变动情况:如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信息。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作废或修改。完成后,如2024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2。
信息需新增情况:可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可参考上述信息无变动情况操作),再点击首页 - 常用功能 -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填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