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提取条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购房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1。

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1。

租房提取条件

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3。

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3。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

其他提取条件

离休、退休的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

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1。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

提取流程

申请步骤

提交申请: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

填写申请表: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审批过程: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1。

直接提取: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

办理所需材料

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

办理地点

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1

注意事项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1。

职工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

通过上述信息,可以看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不仅条件明确,而且流程清晰,方便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