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基本条件
缴存要求
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缴满12个月,如某些地区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公积金贷款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当地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
贷款情况要求
借款人不能有任何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不超过1次 2。
原商业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转公业务,且转贷时不能有两个月以上欠款,商业贷款还款需满1年(含1年)以上,并且未曾逾期过,信用记录良好 234。
房屋相关要求
必须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才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12。
身份及购房要求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借款申请人是购房人,购买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
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不能有逾期记录,也不能有大额负债,同时借款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并且申请人要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24。
二、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书面申请,然后找业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再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3。
补齐差额与注销抵押(初审通过后)
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部分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的还款账户中,再注销原房屋抵押 3。
办理担保手续
根据委托银行的通知,在约定时间内带上相关文件前往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3。
签订贷款合同
给贷款进行担保后,携带上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去营业网点和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
复核与终审
委托银行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会整理资料上传给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3。
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通过后)
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通过,客户需及时前往当地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3。
发放贷款
委托银行会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示,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名下银行卡当中 3。
三、准备资料
身份及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
房屋相关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
贷款相关材料
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