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的一般情况
一、还款满一年且有相关证明
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要求还款已经满一年,且需要银行出具最近三个月的还款证明才可以办理1。
二、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首先需要向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单位审核
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有关部门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到公积金中心
带着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提取。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之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
审核批准与提取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 - 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本人提取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人银行卡。
三、不同地区的特殊规定(以北京为例)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流程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2.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请核对婚姻状况是否准确,如需变更婚姻状况,应先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后,再申请此提取事项。
房屋所有人选择本人或配偶。在公积金贷款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显示房屋所有人的公积金贷款信息,申请人可点击选择;如有多条的,可选择一条。未查询到贷款信息的,公积金贷款信息栏显示:没有查询到结果。申请人需确认是否有北京公积金贷款,贷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疑问请联系放款机构。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如后续申请人希望公积金余额可按周期打入本人公积金用卡当中,可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如之前办理过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相关信息自动显示,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
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手机APP操作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
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二)线下办理
本人办理
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
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