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创业贷款申请
一、了解申请条件
重点就业群体优先
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如果属于这些重点就业群体,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更有机会申请人社局创业贷款。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企业相关条件(针对小微企业)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并在相应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相应区域内登记注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同时,申请创业贷款的人员和小微企业不得是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房地产业、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
例如,如果一个小微企业想要申请创业贷款,就需要满足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企业注册区域等多方面的条件。
二、准备申请材料
个人基本材料
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证件,不可或缺。
社保证明:可以体现申请人的参保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就业稳定性等情况。
个人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的信用状况,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据此判断是否愿意提供贷款。
如果是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用以证明学历情况,部分地区针对高校毕业生有特殊的贷款政策。
创业相关材料
创业计划书:详细说明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需求、预计收益等,让审核部门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经合法注册登记。
担保物资或担保金:申请人需要提供创业所需的担保物资或提供足额的担保金,为贷款提供保障。
如果是已毕业学生还可提供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其他资信证明(如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信用状况。
三、申请流程
资格审核申请
申请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例如,在某些地区可以到当地的人社部门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审核申请材料
经办银行在收到创业担保贷款材料后会开展调查并做出调查结论,一般会在规定时间内(如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交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也会在规定时间(如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人社局审批后向经办银行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贷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签订贷款合同
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放款
签订贷款合同后,经办银行会将贷款款项打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