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用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1。
原商贷所购房屋购房合同、不动产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有效期2年内):证明房产的购买情况和价值1。
原商贷借款抵押合同、银行借据、还款计划表、还款流水:详细记录原贷款的还款情况1。
原商贷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业务《确认函》(如未结清):原商贷银行对商转公业务的批准1。
原商贷结清凭证(如已结清):证明原商贷已完全还清1。
特定条件下的额外材料
商转纯公积金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
商转纯公积金贷款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指定银行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出具《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2。
商转组合贷款则只需向原商贷银行提出商转组合的申请,不需要个人还款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本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本数)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2。
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申请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尚未结清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2。
信用状况的要求
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2。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款金额扣除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2。
住房性质和唯一性的要求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是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且为该家庭本市唯一住房2。
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贷的申请
申请人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贷的申请,商转组合的剩余商贷金额不能低于原商贷六个月还款额度2。
不动产权证书的要求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办出不动产权证书,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2。
首付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
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2。
各地具体要求
惠州市
提供《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三证信息、银行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原商贷《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商业贷款信息表》、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收入证明、工资流水、个税纳税证明等2。
福州市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等材料3。
沈阳市
顺位抵押方式办理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原件、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等4。
先还后贷方式办理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Ⅰ类银行借记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等4。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