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间
贷款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主要是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他们在购买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
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65岁。
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已按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
同意按照办法规定提供担保1。
贷款流程
贷款预约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职工应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业务渠道进行实名预约。预约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1。
受理申请
借款人携带申请资料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贷款银行应当时受理1。
签订合同
银行就《借款合同》及相关事项向借款人做全面介绍和讲解1。
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资料进行审批,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1。
办理担保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担保1。
复核抵押
抵押担保办理完成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抵押登记信息进行复核1。
资金划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1。
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在资金划拨当天按规定完成贷款发放1。
办理时间
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规定为8个工作日。具体包括:
从受理借款人申请到贷款承办银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4个工作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1个工作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1个工作日)。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2个工作日)2。
贷款材料
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需准备以下个人资料及其他共同购房人相关资料:
个人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
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
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
其他共同购房人资料
其他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有配偶的共同购房人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与配偶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无配偶的共同购房人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
注意事项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合并计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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