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基本流程概述

上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贷款人需到银行提交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1。

审批过程

银行和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会对贷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1。

签订合同

借款人夫妻双方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1。

办理抵押登记(如适用)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1。

准备材料

为了顺利完成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整本全部1份)

婚姻证明(结婚证、法院判决书、民政局单身证明等)或其他关系证明原件(民政局、派出所等开具)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私章

提供房屋及开发商相关贷款材料

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存折(建设银行或上海农商银行)4

注意事项

限制条件

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1

贷款利率政策

从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有下调1

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1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上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整个流程及其所需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