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流程
申请条件
年龄要求: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之间1。
信用记录: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
贷款意愿与能力:必须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1。
贷款用途: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1。
贷款用途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的原则,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如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1。
办理流程
户申请
脱贫户、三类人员提出贷款申请,选择适合项目,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其他证明、银行卡等)1。
村级组织初审
对申请人家庭及社会信用评价,对项目能力、规模、市场等进行初审,并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1。
乡镇审核与承贷银行实地调查
乡镇审核项目与实际扶贫规划是否符合,确定项目可行性,贷款规模、期限等。承贷银行客户经理进行实地调查1。
县(市)乡村振兴局核准信息
核准脱贫户、三类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1。
银行审定放贷
符合条件后,与农户签订协议并放贷1。
贷款期限与贴息政策
贷款期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1。
贴息政策:在过渡期内(2021-2025年),第一贴息阶段为2021年至2023年,给予全额贴息。后续阶段的贴息政策将于当年内制定并公布1。
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
还款方式:贷款到期日30天前,银行和扶贫部门会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借款人需准备好资金到贷款承办银行窗口还款或存入办理贷款的账户,到期由银行自动扣除2。
违约责任:贷款不按时归还(即逾期)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逾期会使贷款人的信用报告产生不良记录,严重影响再申请贷款及其他金融活动,严重违约者将被列入“黑名单”1。
可申请贷款的银行
西双版纳辖内承贷机构包括勐海农商行、景洪农商行、勐腊农商行、邮储银行勐腊支行、勐腊长江村镇银行等1。
确保贷款专款专用
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贷款合同规定的项目,并且应专款专用。在使用过程中,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会同承贷银行要对借款户进行经常性走访,监督贷款用途1。
通过以上流程,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以顺利申请到小额信贷,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助力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