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贷款准备
满足缴存要求:根据所在地政策规定,须在公积金账户累积一定年限和金额。例如有的地区要求连续缴存满一年等3。
选定合适银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合作银行,并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3。
准备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1。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1。
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1。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1。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1。
有效的担保证明1。
个人资料如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离婚证、未婚证、丧偶证或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等2。
房屋建审资料如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若有要求时)2。
申请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银行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12。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初审: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部分地区流程)12。
受托银行调查:初审合格后,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时,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1。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1。
办理担保手续
若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若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以北京为例)2。
签订合同并放款
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专用帐户。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1。
还款与后续
按时还款: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等多种方式,可根据个人还款能力和需求选择3。
还清贷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担保,收回相关证件1。